新公证书格式遭遇认证难

日期:2012/1/19 8:19:31 人气:
  年末了,打算带未成年子女出境旅游的市民纷纷因签证需要开始为孩子办理亲属关公证。由于新的公证书格式正处于适应阶段,公证处、认证机构和部分驻华使馆对公证书的格式要求出现矛盾,不少市民为修改公证书来回跑腿。

  一份公证书,不同机构不同要求

  马上就要过春节了,市民张先生打算利用假期带着上小学的儿子去意大利旅游。 前不久,张先生按照旅行社的要求,到青岛市市中公证处为儿子办理了亲属关系公证书,然而这份公证书却被旅行社建议重新办理,原因是“不符合认证要求”。原来,赴意大利旅游的涉外公证书需要经过国内认证机构和意大利驻华使馆认证,国内认证机构要求公证书上注明孩子和其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号码,而张先生拿到的这份公证书上只有儿子一人的身份证号码。

  2011年12月30日,张先生打算要求公证处重新出具一份“符合要求”的公证书时,公证处却称,国内公证书的格式是两个月前刚刚修改的,有关涉外公证书格式的问题,司法部已经与外交部及时沟通过,目前,张先生拿到的这份公证书,国外驻华使馆是认可的。

  一份涉外公证书,认证机构认为不合格,公证机构却坚称格式没问题,张先生夹在中间左右为难,十分无奈。

  公证书细节,有些并无硬性规定

  记者从山东省中国旅行社了解到,对于涉外公证书的格式,各个国家的要求不尽相同,有时还会有所变动。打算赴外旅游的市民办理的涉外公证书,一般是通过旅行社交予各国驻华使馆,有些国家例如意大利,还会要求国内认证机构和驻华使馆对涉外公证书进行双认证。

  “我们会把公证书发到北京的认证机构,与我们合作的认证机构不止一家,但是他们的要求都是一致的。对于赴意大利旅游的未成年人,认证机构要求公证书上注明三方的身份证号码,所以我们也建议游客尽量按照要求来做。”山东省中国旅行社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

  随后,记者查阅了山东省司法厅于2011年10月份下发的《山东省司法厅关于适用新定式公证书格式若干问题的紧急通知》,根据该通知,对于亲属关系公证书,“如果申请人不能提供有关其父母公民身份号码的充分证据,公证证词中可以不载明其父母的公民身份号码”。公证书上是否应该注明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号码,并无硬性规定,2011年12月31日,张先生的家人再次来到市中公证处,经过协调,终于拿到了一份符合国内认证机构认证要求的公证书。

  公证机构: 新格式正处于适应期

  据了解,按司法部要求,新的定式公证书格式自2011年10月1日在全国统一推行。由于考虑到涉外公证书将涉及到多方认证,司法部已经与外交部就涉外公证书的格式问题进行过会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然而,使用了若干年的公证书格式突然被更改,公证处、旅行社、认证机构和外国驻华使馆难免显得有些不适应。青岛市市中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10月份以来,不少当事人拿着已经出具好的涉外公证书回来,要求重新做公证,理由不外乎是公证书格式不被接收单位或中介机构认可。
  “办理涉外公证的当事人,出境旅游的只是一小部分,出国留学、出国探亲以及移民的相对来说比较多。”市中公证处的工作人员说,对于要求重新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公证员一般会耐心解释一番,建议当事人先问清楚公证书接收单位的要求。“公证书格式突然改变,其实麻烦最大的是公证员。”市中公证处一位负责人无奈地说,新的公证书格式正处于适应期,给一些当事人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这并不是他们所愿意看到的。实际上,公证书格式一改,公证处的大量资料都要进行重新修改、重新翻译,还要处理一些当事人的意见,公证员的压力一下子增加了不少。“实际上,最近由涉外公证书产生的问题已经基本上没有了,新的公证书格式很快就会被各部门、各机构所接受。”这位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