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港澳台当事人提交法院的诉讼材料需要办理公证认证等证明手续的种类
日期:2011/9/18 10:40:27 人气:
外国、港澳台当事人提交法院的诉讼材料需要办理公证认证等证明手续的种类主要是:
A 用于认定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国籍身份、资格证件。包括护照、居民身份证、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的复印件(原告在起诉时提供);
B 委托诉讼代理人、诉讼代表人的文书,一般指授权委托书;
C 合议庭认为需要办理证明手续的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主要诉讼证据,一般包括境外证人的证言、当事人的案情陈述、书证(如合同书、物权凭证、债权文书等)、国外有关政府机关登记的文件(如医院的出生证、结婚证、被继承人死亡证等);
D 当事人表达对案件处理的意见书。包括离婚意见书,放弃继承遗产声明书等。
A 用于认定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国籍身份、资格证件。包括护照、居民身份证、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的复印件(原告在起诉时提供);
B 委托诉讼代理人、诉讼代表人的文书,一般指授权委托书;
C 合议庭认为需要办理证明手续的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主要诉讼证据,一般包括境外证人的证言、当事人的案情陈述、书证(如合同书、物权凭证、债权文书等)、国外有关政府机关登记的文件(如医院的出生证、结婚证、被继承人死亡证等);
D 当事人表达对案件处理的意见书。包括离婚意见书,放弃继承遗产声明书等。